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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宿迁出台全省首个窨井盖安全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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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wen.mobi 发表于 2025-10-31 13:51: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江苏宿迁为窨井盖立法,破解“马路陷阱”治理难题
小小窨井盖,关系大民生。宿迁市用一部地方性法规,为市民的“脚下安全”撑起了保护伞。

10月30日,宿迁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宿迁市窨井盖安全管理条例》已正式出台。这部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条例,是江苏省首部专门针对窨井盖安全管理的地方性法规。

窨井盖是城市重要基础设施,直接关系到群众出行安全。近年来,全国范围内窨井盖事故频发,但因其权属单位涉及供水、排污、电力、通信等十多个部门,“权属不清、无人管理”成为治理痛点。

宿迁市通过立法,从根本上解决了这一难题。

01 立法背景:城市治理的“小切口”大文章
宿迁市对窨井盖安全的管理并非始于今日。2024年4月,宿迁就在中心城区开展了窨井盖安全隐患专项整治。

在专项整治中,宿迁市更换修复了1.45万个问题井盖,将损坏率动态控制在0.1% 以内。

这些治理经验需要以法律形式固化下来,建立长效机制。

于是,2025年,《宿迁市窨井盖安全管理条例》被纳入宿迁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并顺利获批。

02 创新亮点:厘清责任破解“踢皮球”难题
《条例》共25条,聚焦窨井盖全生命周期管理。针对宿迁市“权属单位多权责划分难、涉及行业多统筹管理难、数量多巡查整改难”的管理实际,作出系统性规定。

其中最突出的亮点,是明确了窨井盖的安全管理责任主体。

《条例》规定,窨井盖的所有权人或管理人是维护管理责任主体。对于存在多个所有权人的,必须协商确定一个主要责任方。

最具突破性的是,《条例》创新性地设立了 “兜底”机制:对无法确定权属的“无主井盖”,由其所在地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承担兜底管理责任。

这一规定意味着宿迁市地面上的任何一个窨井盖,都将有明确的“监护人”,彻底杜绝了过去因权责不清而产生的管理真空。

03 明确时限:安全隐患处置有了“时间表”
《条例》对不同等级的安全隐患,给出了明确的处置“时间表”。

对于井盖出现缺失、破损、移位、无防坠落装置等较大安全隐患的,责任单位应当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设置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并在6小时内完成修复。

对于井盖出现承载能力不满足要求、沉陷、凸起等其他安全隐患的,根据工程难度,分别设置了7日和15日的处置时限。

此外,对于确需废弃的窨井,责任主体应当在废弃之日起10日内拆除、封填,进行无害化、消险处理。

04 智慧管理:科技赋能井盖安全
《条例》还推动了窨井盖管理的智能化转型。

根据规定,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机构应当负责窨井盖安全管理的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将建成区窨井盖管理纳入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

同时,《条例》要求推进市政道路窨井盖智能监测设施建设。

维护管理责任主体则需建立管理信息更新制度,将窨井盖信息及时、准确报送至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机构,由该机构上传至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

05 社会共治:鼓励公众参与监督
《条例》突出社会共治,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或其他政务服务平台举报盗窃、损毁、侵占窨井盖的行为。

相关主管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受理举报并调查处理。

这种“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联动格局,将形成窨井盖安全管理的合力。

此外,宿迁市还推动建立窨井盖公众责任保险制度,鼓励窨井盖维护管理责任主体购买窨井盖公众责任保险。

从明确“兜底”责任人,到划定“2小时响应、6小时修复”的应急红线;从强制要求机动车道使用防沉降井盖,到建立公众举报监督渠道。

宿迁的这次探索,不仅为自身城市安全管理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也为省内其他城市破解同类难题提供了可借鉴的“宿迁样本”。

它传递出一个明确信号:城市管理无小事,再细微的民生问题,都值得用最严肃的法治思维去对待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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