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最新的《达州市“引客入达”旅游营销奖励办法》于2025年9月3日发布,该办法自2025年7月1日起实施,2025年12月31日截止。具体内容如下: 奖励对象市内外组织市外游客来达州旅游的旅行社、在市外宣传推广达州文旅资源产品的市内旅行社。 奖励必备条件1. 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的旅行社。2. 填报了全国旅游服务监管平台旅游团队系统。3. 组织达州市以外的游客在达州住宿1晚(研学旅游满足此条件即可)且游览1个(含)以上售门票的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或在达州住宿1晚且在不售门票的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消费1个(含)以上收费项目。4. 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健全、会计信息真实、信用记录良好,从事“引客入达”相关旅游活动无违法违规记录,执行相关旅游服务质量标准,守法经营;确保游客安全出行,引导游客文明旅游。 奖励项目及标准1. 汽车旅游奖励:以旅游大巴汽车团形式组织游客来达州旅游,单次组织20人(含)至100人(不含)游客团,按市外省内8元/人、省外境内12元/人给予奖励;100人(含)至200人(不含)游客团,按市外省内10元/人、省外境内15元/人给予奖励;200人(含)至300人(不含)游客团,按市外省内15元/人、省外境内20元/人给予奖励;300人(含)以上的游客团,按市外省内20元/人、省外境内25元/人给予奖励。以自驾游形式组织游客来达州旅游,单次人数在30人(含)以上的游客团,按市外省内50元/人、省外境内80元/人给予奖励。2. 铁路旅游奖励:以普通专列形式,单次组织300人(含)以上游客团的旅行社,按市外省内50元/人、省外境内100元/人给予奖励;通过软卧旅游专列单次组织250人(含)以上游客团的旅行社,按市外省内75元/人、省外境内130元/人给予奖励。以普通车次(非专列)形式,单次组织30人(含)以上游客团的旅行社,按市外省内10元/人、省外境内20元/人给予奖励。3. 航空旅游奖励:组织游客乘坐同一航班通过达州金垭机场进港或出港在达州旅游,单次组织20人(含)至60人(不含),按市外省内40元/人、省外境内110元/人给予奖励;单次组织60人(含)至100人(不含),按市外省内45元/人、省外境内120元/人给予奖励;单次组织100人(含)以上,按市外省内50元/人、省外境内130元/人给予奖励。组织与达州市缔结友好城市的游客乘坐同一航班通过达州金垭机场进港或出港在达州旅游,单次组织20人(含)至60人(不含)按130元/人给予奖励;60人(含)至100人(不含)按140元/人给予奖励;100人(含)以上按150元/人给予奖励。4. 研学旅游奖励:组织市外研学团队来达旅游,单次组织100人(含)至300人(不含)研学游客按市外省内6元/人、省外境内10元/人给予奖励;单次组织300人(含)以上的研学游客,按市外省内8元/人、省外境内12元/人给予奖励。5. 境外组团奖励:组织境外(含港澳台)游客来达州旅游,单次组织5人(含)以上入境游客到达州旅游的,按200元/人给予奖励。6. 规模累计奖励:全年累计组织市外境内游客1000人(含)至2000人(不含)、2000人(含)至3000人(不含)、3000人(含)至4000(不含)人、4000人(含)至5000人(含)来达州旅游的旅行社,分别奖励1万元、3万元、5万元、10万元,超过5000人的,每增加1000人,再奖励1万元。全年累计组织入境团队游客200人(含)至500人(不含)、500人(含)至1000人(不含)、1000人(含)至2000人(不含)、2000人(含)以上来达州旅游的旅行社,分别奖励2万元、4万元、9万元、12万元。7. 市场宣传推广奖励:市内旅行社在达州金垭机场通航城市等重要客源地开展达州文化旅游宣传推广活动,活动总费用在5万元(不含)以内的,一次性按活动总费用的40%给予奖励;活动总费用在5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以内的,一次性按活动总费用的50%给予奖励;活动总费用在10万元(含)以上的,一次性按活动总费用的60%给予奖励;奖励金额单次最高不超过15万元,每个奖励对象年度奖励累计金额不超过30万元。 申报程序1. 团队奖励申报程序:旅行团队在出发前3日内(遇节假日提前)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并向达州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提交相关资料。团队离达后一个月内将《旅行社团队运行确认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件和电子版报送至达州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申请团队规模累计奖励的旅行社在次年四月初填报《团队规模累计奖励申请表》按程序上报。2. 市场宣传推广奖励申报程序:宣传推广活动开展前向达州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提交活动执行方案,经审核同意后实施;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向达州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提交宣传推广佐证资料。该办法还规定,有违反《旅行社条例》规定、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因旅行社自身原因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等情况的,将取消奖励申请资格。旅行社在申报奖励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奖励资格,追回奖励资金,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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