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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发展:深化跨境合作 加快金融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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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wen.mobi 发表于 2025-9-3 06:37: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粤港澳大湾区在金融发展方面,通过一系列措施深化跨境合作、加快金融开放,具体如下: 深化跨境合作推动跨境支付与融资便利化:支持银行与非银行支付机构、清算机构合作开展跨境支付业务,推动跨境信用融资便利化,支持粤港澳三地征信机构开展跨境合作,探索征信产品互认,允许符合条件的银行开展内部数据跨境流动试点。促进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提升自由贸易账户系统功能,优化账户规则,拓展试点银行范围。支持广州期货交易所与香港交易所跨境合作,推出合作品种,探索期货品种国际合作新模式,支持南沙建设商品期货交割中心。构建便利跨境保险业务的交易规则,支持开发跨境保险产品,构建便利跨境股权投资业务的制度安排,开展跨境股权投资便利化试点。加强跨境金融服务创新:债券通方面,推动“南向通”扩容,将投资者范围从银行类机构扩大至券商、基金、保险、理财4类非银机构。大湾区理财通方面,推出“2.0”政策框架,持续完善落实细则。跨境支付通方面,两地快速支付系统于2025年6月落地,运作顺畅。推进跨境金融监管协调:大湾区和港澳的监管机构定期召开会议,推进银保规则衔接和技术对接,后续将进一步扩容。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将做实监管联席会议与协同执法,完善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制度与工具。 加快金融开放扩大金融机构准入: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投资者依法申请设立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参控股境内期货公司。积极研究加快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引入主权财富基金、家族办公室、风投创投等多元化投资机构。推进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推动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人民币结算便利化,结算银行可直接为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办理人民币资本金入账结算业务,无需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境外机构在南沙区银行开立的人民币账户内资金可转存为定期存款及购买大额存单。探索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支持南沙对标国际高标准制度规则,如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探索在金融领域推进制度型开放试点,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精简限制性措施。加强国际金融交流与合作:构建金融领域国际交往新平台,高质量举办国际性金融活动,支持建立与港澳金融合作的沟通对话机制,鼓励港澳金融领域商会协会在南沙设立代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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